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
时间:2017-08-08
来源:平房区检察院
编辑: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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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代表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从严治检为抓手,突出“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全面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着眼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严厉打击暴力犯罪,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管理秩序犯罪,多发性、涉众型侵财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16件640人,提起公诉756件958人。我院侦查监督工作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捕前公开审查全省试点;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办理疑难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观摩庭。
认真处理涉法信访化解矛盾。针对过去信访案件多、难度大、隐患突出、处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五年来我院通过改进工作方式,狠抓责任落实,实现了信访工作由“重灾区”向“平安区”的转变。如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控告申诉部门为中心定人定案,采取领导包案、确立首任接访、涉访科室专人接访、陪同接访及释法说理等方式做好信访工作。一次性投入21万元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系我市首批获得验收通过的基层检察院,解决了跨区域上访难题,畅通了信访渠道。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实现了进京零上访、新访零发生的目标。
二、全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
2014年以来,我院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办案,实现了自侦工作形势的根本好转。通过严格查处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工程项目、城市建设领域腐败,发生在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腐败,农村基层人员腐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并实行反贪、反渎办案联动机制,院领导亲自上阵,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做到了惩治腐败无死角,获得了上级的肯定。2015年我院成为全市唯一一家反贪、反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面完成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基层检察院。2016年反贪、反渎部门再次完成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反贪、反渎工作进入全市优秀行列。反贪局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反渎局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2012至2015年度先进集体”。
三、全方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有新突破
坚持均衡发展履职责。加强侦查监督,追加逮捕16件17人,追加起诉4件4人,不批准逮捕51件65人。加强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4件14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抗诉6件7人,均获得市检察院支持,其中2015年我院抗诉的一起诈骗案件被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有罪,成为近年来全市唯一直接改判的成功案例。通过与区法院密切沟通合作,以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了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方面,累计发出羁押必要性检察建议书16份,全部被采纳并变更了强制措施;成功查办了“大墙内”民警贪污犯罪1人,填补了多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此类案件的空白。
落实专项行动显成效。根据高检院的部署,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成功监督办理了发生在我区的某技术研究所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案件,系我市唯一办理此类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开展“强化监所监督检察、做到纠正跟踪问效”专项活动,落实院领导每周一检查、每月一夜查,每季度要对区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巡视的要求,累计开展检查80余次,发出检察建议书4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0份。
狠抓案件质量消隐患。2014年以来我院以强化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为抓手,加强经常性执法检查,将案件质量及检查结果作为部门和干警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实行干警交叉互查、科室互保,组成以院领导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对仍出现案件质量瑕疵的互保科室及个人,运用连带追责的方式,确保了案件质量,2014年、2015年均局全市优秀行列。
四、全角度落实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大局质效
积极优化发展环境。我院按照省、市、区委要求认真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制定了《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十四条具体措施》,并规定凡是涉企案件必须向检察长、副检察长、科长三级报告,研究缜密方案,确保办案不影响企业健康发展,指派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涉企案件接待,对企业来院人员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服务,为相关单位和人员节约了宝贵的时间。另外,还规定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现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当好“净化器”。
积极推进检企共建。我院与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助力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行业内评比中获得了第一名。长安福特哈尔滨分公司进驻我区后,我院在职能范围内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协调有关部门对周边环境开展集中治理,并与市检察院开展助力企业廉洁从业教育的“双语”讲课,成为我省第一家开展此项服务内容的基层检察院。
积极服务非公经济。2014年,我院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点单定向制服务方式,将服务非公企业和服务国企摆在同等位置,将我区多家民营企业确定为重点服务单位,10余次组织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及我区部分村镇干部到省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针对我区征地拆迁规模大,村屯农民失地较多的现状,为农民发放普法小册子1000余份,成为我市第一家为失地农民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基层检察院。
积极创新载体形式。构建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微信公众号预约服务。所办结的刘某某贪污案被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拍摄成警示教育片在哈尔滨市电视台播出,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院拍摄的微电影《海平特烦恼》成为我市唯一在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展播活动中获奖的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由专人分案办理,2014年与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将未成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参与民生保障。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我院与兴建街道和平社区建立了“检社共建联系单位”,检察长担任了和平社区“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的驻室代表。为延伸共建成效,我院于2016年9月又成为和平、青年社区综合党委的成员单位,期间协调有关部门投入8万余元为和平社区新铺设了一条柏油马路,解决了群众出行的困难,将司法便民落到了实处。
五、全覆盖从严治检不松劲,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2014年1月,院班子成员就将超标准办公用房全部腾退,2015年开展“回头看”,严格按照标准对办公用房进行再分配,杜绝违规占用。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加强车辆管理,审批派车,专人驾驶,杜绝私用。2014年、2015年“三公”经费平均支出逐年下降40 %,我院还请区审计局、会计师事务所帮助检查财务账目,保证财经纪律不出问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推进会上做了先进经验发言,获得了市委督导组和区委的充分肯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融入之中,院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头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查摆整改自身和分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累计开展专题党课教育 8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40个、查摆不严不实问题6个、司法不规范问题18个、制定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8个,是全市检察系统第一批接受验收转段的单位。2016年我院按照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改选了党总支、健全了党支部,以重温入党誓词、亮出党员身份、公开党员承诺、主题演讲、38名党员全员网上答题等形式将教育成果落到实处。
坚持从严管理,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一是通过查摆易出廉政纪律、作风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采用“一包一”结对子的方法,由院班子成员进行结对教育,实行重点防控,确保不出问题。二是针对平房辖区面积小、干警居住相对集中的特点,延伸管理干警的时间和空间,依据《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由院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到饭店娱乐场所巡查、到干警家里登门走访等方式,加强对干警“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的监督管理。三是针对反贪、反渎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大、风险高、隐患多,容易发生不安全、不廉洁问题的实际,指定院监察室主任担任独立于办案之外的案件安全、廉政纪律监督员,强化内部的监管,给每一起案件装上“安全阀”。五年来我院没有发生一起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坚持正确导向,激发队伍建设活力。一是2016年上半年我院领导班子内部开展“学习、廉政、从严”专题活动,向全院干警作出承诺,以上率下,确保自身和分管战线不出问题,切实把领导班子作用发挥到位。二是2014年开展了“找差距站位晋升”、“打造团队精神”、“弘扬读书学习之风”、“法律文书评比”四个主题活动。2015年又组建了疑难案件研讨、新媒体宣传撰写、检察文化创作三个小组,为干警搭建学习进步平台。另外,建立干警工作“AB”岗制度,培养了一专多能、复合型办案人才,解决了案多人少问题。
五年来,我院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共接受人大视察6次,向人大报告工作7次,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0余人次。
过去五年,我院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示范基层检察院”、省级“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2014年整体工作评价跃升至全市优秀行列。2015年更是获得最佳成绩,全院所有业务科室均位列优秀,整体工作评价晋升全市检察系统首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给予我们监督和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帮助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方法单一,监督力度有待加大,监督效果仍不够突出;二是面对改革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特色亮点工作偏少;三是在司法办案中还存在为民执法意识弱,司法不规范等现象;四是干警年龄结构老化,骨干力量薄弱,能力参差不齐,办案素能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担负起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切实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建工作,强化政治建检的重要性,毫不动摇地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认清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二是服务经济发展强化大局意识。围绕我区实现全面振兴发展的奋斗目标,从哈尔滨新区建设出发,在检察工作职能范围内认真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力求在服务上精准发力。注重对公有制和非公经济的同等对待,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对非公经济的服务力度,建立“亲”、“清”新型检企关系,促进其健康发展、健康成长;通过司法办案坚决惩治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为区域经济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推进社会稳定强化为民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检察工作,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始终。针对当前环境污染严重的情况,从生态环境领域入手,尝试把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突破口,为民执法,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四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责任意识。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各项专项查办工作,加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查处行贿 犯罪,把查处行、受贿犯罪统一起来,做到同等重视、同步查处。注重挖掘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线索,严肃查办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案件。注重侦防一体,夯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础,筑牢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的制度防线。
五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担当意识。对依法任命的员额检察官通过宪法宣誓等方式,明确职责使命。突出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检察办案组织,推行各类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办案权限。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追究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加大对自身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确保谨慎用权、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把侦查案件质量的“关口”,守住审判案件质量的“门户”,顺利落实检察改革任务。
六是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强化学习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细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开展训用结合,分类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推进队伍人才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骨干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加强科技保障建设,让全员学习掌握各类网上办案系统,将信息技术引入司法办案,确保电子检务工程全面落实。
七是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法治意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的平台和渠道。继续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调研检察工作,通过检察开放日、微信、微博、案件信息公开等方式保障监督权的行使,确保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各位代表,我院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开创平房区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我代表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从严治检为抓手,突出“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全面化解社会矛盾,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稳定。着眼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严厉打击暴力犯罪,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管理秩序犯罪,多发性、涉众型侵财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16件640人,提起公诉756件958人。我院侦查监督工作被省检察院确定为捕前公开审查全省试点;检察长、副检察长亲自办理疑难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观摩庭。
认真处理涉法信访化解矛盾。针对过去信访案件多、难度大、隐患突出、处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五年来我院通过改进工作方式,狠抓责任落实,实现了信访工作由“重灾区”向“平安区”的转变。如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控告申诉部门为中心定人定案,采取领导包案、确立首任接访、涉访科室专人接访、陪同接访及释法说理等方式做好信访工作。一次性投入21万元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系我市首批获得验收通过的基层检察院,解决了跨区域上访难题,畅通了信访渠道。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实现了进京零上访、新访零发生的目标。
二、全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
2014年以来,我院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办案,实现了自侦工作形势的根本好转。通过严格查处发生在身边的腐败,工程项目、城市建设领域腐败,发生在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腐败,农村基层人员腐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并实行反贪、反渎办案联动机制,院领导亲自上阵,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做到了惩治腐败无死角,获得了上级的肯定。2015年我院成为全市唯一一家反贪、反渎、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全面完成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基层检察院。2016年反贪、反渎部门再次完成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反贪、反渎工作进入全市优秀行列。反贪局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执法规范化示范单位”,反渎局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2012至2015年度先进集体”。
三、全方位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均有新突破
坚持均衡发展履职责。加强侦查监督,追加逮捕16件17人,追加起诉4件4人,不批准逮捕51件65人。加强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14件14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起抗诉6件7人,均获得市检察院支持,其中2015年我院抗诉的一起诈骗案件被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改判有罪,成为近年来全市唯一直接改判的成功案例。通过与区法院密切沟通合作,以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了民事审判监督工作。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方面,累计发出羁押必要性检察建议书16份,全部被采纳并变更了强制措施;成功查办了“大墙内”民警贪污犯罪1人,填补了多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此类案件的空白。
落实专项行动显成效。根据高检院的部署,积极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成功监督办理了发生在我区的某技术研究所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案件,系我市唯一办理此类案件的基层检察院。开展“强化监所监督检察、做到纠正跟踪问效”专项活动,落实院领导每周一检查、每月一夜查,每季度要对区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巡视的要求,累计开展检查80余次,发出检察建议书4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80份。
狠抓案件质量消隐患。2014年以来我院以强化案件质量的监督、管理和考核为抓手,加强经常性执法检查,将案件质量及检查结果作为部门和干警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实行干警交叉互查、科室互保,组成以院领导和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对仍出现案件质量瑕疵的互保科室及个人,运用连带追责的方式,确保了案件质量,2014年、2015年均局全市优秀行列。
四、全角度落实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大局质效
积极优化发展环境。我院按照省、市、区委要求认真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制定了《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十四条具体措施》,并规定凡是涉企案件必须向检察长、副检察长、科长三级报告,研究缜密方案,确保办案不影响企业健康发展,指派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专门负责涉企案件接待,对企业来院人员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服务,为相关单位和人员节约了宝贵的时间。另外,还规定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发现破坏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当好“净化器”。
积极推进检企共建。我院与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制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助力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在全国行业内评比中获得了第一名。长安福特哈尔滨分公司进驻我区后,我院在职能范围内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协调有关部门对周边环境开展集中治理,并与市检察院开展助力企业廉洁从业教育的“双语”讲课,成为我省第一家开展此项服务内容的基层检察院。
积极服务非公经济。2014年,我院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点单定向制服务方式,将服务非公企业和服务国企摆在同等位置,将我区多家民营企业确定为重点服务单位,10余次组织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及我区部分村镇干部到省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针对我区征地拆迁规模大,村屯农民失地较多的现状,为农民发放普法小册子1000余份,成为我市第一家为失地农民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基层检察院。
积极创新载体形式。构建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微信公众号预约服务。所办结的刘某某贪污案被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拍摄成警示教育片在哈尔滨市电视台播出,收获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院拍摄的微电影《海平特烦恼》成为我市唯一在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展播活动中获奖的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部由专人分案办理,2014年与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将未成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参与民生保障。为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我院与兴建街道和平社区建立了“检社共建联系单位”,检察长担任了和平社区“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的驻室代表。为延伸共建成效,我院于2016年9月又成为和平、青年社区综合党委的成员单位,期间协调有关部门投入8万余元为和平社区新铺设了一条柏油马路,解决了群众出行的困难,将司法便民落到了实处。
五、全覆盖从严治检不松劲,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政治建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2014年1月,院班子成员就将超标准办公用房全部腾退,2015年开展“回头看”,严格按照标准对办公用房进行再分配,杜绝违规占用。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加强车辆管理,审批派车,专人驾驶,杜绝私用。2014年、2015年“三公”经费平均支出逐年下降40 %,我院还请区审计局、会计师事务所帮助检查财务账目,保证财经纪律不出问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区推进会上做了先进经验发言,获得了市委督导组和区委的充分肯定。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融入之中,院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头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查摆整改自身和分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累计开展专题党课教育 8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40个、查摆不严不实问题6个、司法不规范问题18个、制定班子和个人整改清单8个,是全市检察系统第一批接受验收转段的单位。2016年我院按照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改选了党总支、健全了党支部,以重温入党誓词、亮出党员身份、公开党员承诺、主题演讲、38名党员全员网上答题等形式将教育成果落到实处。
坚持从严管理,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一是通过查摆易出廉政纪律、作风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采用“一包一”结对子的方法,由院班子成员进行结对教育,实行重点防控,确保不出问题。二是针对平房辖区面积小、干警居住相对集中的特点,延伸管理干警的时间和空间,依据《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由院纪检监察部门采取到饭店娱乐场所巡查、到干警家里登门走访等方式,加强对干警“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的监督管理。三是针对反贪、反渎查办案件工作责任大、风险高、隐患多,容易发生不安全、不廉洁问题的实际,指定院监察室主任担任独立于办案之外的案件安全、廉政纪律监督员,强化内部的监管,给每一起案件装上“安全阀”。五年来我院没有发生一起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坚持正确导向,激发队伍建设活力。一是2016年上半年我院领导班子内部开展“学习、廉政、从严”专题活动,向全院干警作出承诺,以上率下,确保自身和分管战线不出问题,切实把领导班子作用发挥到位。二是2014年开展了“找差距站位晋升”、“打造团队精神”、“弘扬读书学习之风”、“法律文书评比”四个主题活动。2015年又组建了疑难案件研讨、新媒体宣传撰写、检察文化创作三个小组,为干警搭建学习进步平台。另外,建立干警工作“AB”岗制度,培养了一专多能、复合型办案人才,解决了案多人少问题。
五年来,我院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共接受人大视察6次,向人大报告工作7次,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0余人次。
过去五年,我院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省级“示范基层检察院”、省级“检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单位”、“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2014年整体工作评价跃升至全市优秀行列。2015年更是获得最佳成绩,全院所有业务科室均位列优秀,整体工作评价晋升全市检察系统首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给予我们监督和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帮助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方法单一,监督力度有待加大,监督效果仍不够突出;二是面对改革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不够开阔,特色亮点工作偏少;三是在司法办案中还存在为民执法意识弱,司法不规范等现象;四是干警年龄结构老化,骨干力量薄弱,能力参差不齐,办案素能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今后五年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继续深化从严治检,加强自身监督,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环境及社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意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担负起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切实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建工作,强化政治建检的重要性,毫不动摇地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坚持重大事项向区委报告制度,认清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二是服务经济发展强化大局意识。围绕我区实现全面振兴发展的奋斗目标,从哈尔滨新区建设出发,在检察工作职能范围内认真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力求在服务上精准发力。注重对公有制和非公经济的同等对待,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对非公经济的服务力度,建立“亲”、“清”新型检企关系,促进其健康发展、健康成长;通过司法办案坚决惩治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为区域经济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推进社会稳定强化为民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检察工作,坚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始终。针对当前环境污染严重的情况,从生态环境领域入手,尝试把提起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突破口,为民执法,依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
四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责任意识。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各项专项查办工作,加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查处行贿 犯罪,把查处行、受贿犯罪统一起来,做到同等重视、同步查处。注重挖掘重特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线索,严肃查办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案件。注重侦防一体,夯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础,筑牢公职人员职务廉洁性的制度防线。
五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担当意识。对依法任命的员额检察官通过宪法宣誓等方式,明确职责使命。突出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健全检察办案组织,推行各类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明确办案权限。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追究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加大对自身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确保谨慎用权、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把侦查案件质量的“关口”,守住审判案件质量的“门户”,顺利落实检察改革任务。
六是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强化学习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细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通过开展训用结合,分类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推进队伍人才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骨干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加强科技保障建设,让全员学习掌握各类网上办案系统,将信息技术引入司法办案,确保电子检务工程全面落实。
七是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强化法治意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拓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常性联系的平台和渠道。继续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视察、调研检察工作,通过检察开放日、微信、微博、案件信息公开等方式保障监督权的行使,确保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各位代表,我院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为开创平房区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