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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检察院 2020年度主要业务数据情况

时间:2021-01-07

来源:平房区检察院

录入:王坤

审核: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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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同时,聚焦检察工作主责主业,履职尽责,现依托检察业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梳理统计本院各类检察业务主要数据如下:
一、刑事诉讼工作
1、审查逮捕
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27件174人,同比分别下降33.5%和32.5%。经审查,共批准逮捕95件126人,同比分别下降45%和45.7%;不批准逮捕32件48人,同比上升52.4%和54.8%;不捕率为27.7%,同比上升15.8个百分点。其中第四季度受理74件93人,同比分别上升29.8%和下降1.1%。
2、审查起诉
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72件254人,共起诉150件242人;审结时决定不起诉26人,不起诉率为9.7%,同比上升8.5个百分点。其中第四季度受理79件102人,同比分别上升29.5%和45.7%;第四季度起诉51件70人,同比分别下降5.4%和上升4.5%。
3、案—件比情况
刑事案—件比为2.24。下半年较上半年疫情期间下降明显,呈逐月递减趋势。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
2020年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58件23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8.8%,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38.4个百分点。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2020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含不立案)2件2人;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批捕5人;纠正侦查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8件15人。在刑事诉讼监督过程中,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
三、刑事执行监督工作
在刑事执行监督过程中,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3件;办理纠正违法案件18件,其中对财产刑纠正违法4件;书面纠正监外执行活动履职不当11件。
四、民事检察工作
2020年度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份,同比上升12.5%;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份;受理支持民事起诉案件7件,审结全部支持起诉。
五、行政检察工作
2020年度共受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4件,针对行政审判活动提出类案检察建议1份。
六、公益诉讼工作
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2件,立案21件,诉前程序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
七、其他检察工作
1、控告申诉检察
全年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实际救助人数5人。
2、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情况
全年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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