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检察:以“三个管理”为统领 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5-01-24
来源:本站
作者:郑媛蓉
编辑: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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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春雪
在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及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的背景下,平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一体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的部署要求,结合应勇检察长讲话精神,确立将“三个管理”作为办理高质效案件的统领,致力于构建一个全面、系统的集业务管理、案件办理、质效评价于一体的公益诉讼检察“大管理”体系,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业务管理规范化
在业务管理方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办案,严格遵守案件办理流程,确保每一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程序、每一份文书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定《办案文书权限配置规定》《案件线索管理规定》《立案、结案审批流程》等一系列详细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加强对案件办理的全流程监督,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件。始终坚持由专人负责每周对检察办案系统开展审核和评查工作,并由办案员额检察官及部门主任定期复核,通过细致的检查和评估,确保每一个案件填录的信息准确无误、每一个环节都符合法定程序。通过部门内部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升了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有效避免了程序上的疏漏,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案件质量。此外,该部门还建立了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把控,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达到高质量的办理标准。
二、案件办理高效化
在案件办理方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建立了高效的线索收集和筛选机制。线索数量上:积极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网格员、律师等不同工作领域20余名“益心为公”志愿者,充分发挥基层堡垒联络网作用,尽可能多地获取案件线索;线索质量上:采取快速响应机制,对于重要线索做到及时跟进处理。建立线索评估小组,对线索的可行性和紧迫性进行评估。同时,对于专业性较强、涉及专业知识广泛的相关线索,则通过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并在上述部门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通过向其咨询、共同勘查而获取权威性解答。以上举措的实施,为案件的立案和高效办理提供了有力支撑,极大地提高了案件的成案率,为案件高效办理夯实了基础。
三、质效评价科学化
平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逐步完善了质效评价机制,在案件整改评估环节,采取“实地勘验+专家评估+损害修复跟踪”的方式,对回复期满案件的整改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确保每一份整改回复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每一处受损的公共利益都能得到实实在在的修复。质效评价机制的构建,促使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追求法律的严谨与公正,确保案件办理的专业性与规范性,更要兼顾社会效益与民生福祉,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平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继续深化“三个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应用,通过强化业务管理,实现狠抓案件办理;通过严格的案件管理,倒逼案件质量提升,不断提高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同时,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为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