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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检察:检察+专家“益”同守护历史记忆

时间:2025-04-29

来源:平房区检察院

作者:郑媛蓉

编辑:王坤

录入:王坤

审核: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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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已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工作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在文物保护法修订实施之际,平房区检察院开展文物遗址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以公益诉讼之力推动历史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为城市文脉守护筑牢法治屏障。

平房区检察院特邀文物专家——同时也是“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组成联合勘验小组,运用无人机航拍、激光测距仪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勘验检查。走访调查中,发现辖区内多处文物遗址存在保护管理缺位问题:如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遗址区周边散落堆放红砖碎石、废弃石料等建筑垃圾;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出现窗户纱网破损、房顶漏水、墙体开裂等现象。这些问题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明确规定,更严重损害了文物本体安全及其历史风貌,亟待整改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平房区检察院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启动公益诉讼调查程序,走访文物管理相关部门,厘清监管责任,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履职。同时联合文物保护专家组建专项督导组,建立“检察监督+行政履职+专家评估”协同机制,并发动文物保护志愿者参与日常巡查,形成“专业查问题、检察督整改、社会评成效”的立体化保护格局。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保护文物就是守护民族的记忆。下一步,平房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文物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方面,将监督范畴由重点文物单位拓宽至各类历史建筑、文化遗址等,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全覆盖;另一方面,将积极探寻“智慧检务+文物监管”的新路径,借助数字化技术构建文物安全监测预警体系,以达成文物保护的“全时监控、智能预警”目标,为守护城市文脉、传承历史记忆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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