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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检察院2022年度核心业务数据情况

时间:2023-01-13

来源:平房区检察院

作者:鲍鑫

录入:王坤

审核: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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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及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效果,深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现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梳理统计本院各类检察业务主要数据如下:
  一、刑事诉讼工作
  1、审查逮捕 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157件264人,同比分别增长45.4%和53.5%。经审查,共批准逮捕81件120人,同比分别增长14.1%和27.7%;不批准逮捕77件144人,同比增长108.1%和84.6%,不捕率为54.5%。
  2、审查起诉 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90件249人,同比分别降低20.8%和16.4%。经审查,共起诉161件206人,同比降低18.7%和17.6%;审结时决定不起诉36人,不起诉率为14.8%,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3、“案-件比”情况 全年刑事“案-件比”为1:1,总体趋势较去年大幅下降。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81件22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85%,与去年相比提高了2.3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季度为96.23%,第二季度为91.23%,第三季度为91.95%,第四季度为97.87%。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2022年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件,办理立案监督3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7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100%,纠正侦查机关漏捕10件11人,纠正侦查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10件10人,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83.3%。
  三、刑事执行监督工作
共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7件,其中纠正监管执法案件7件,纠正社区监外执行案件9件,纠正财产刑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四、民事检察工作
  2022年共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59件,发出检察建议49份;办理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5件,发出检察建议53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8件,均为农民工讨薪类案件,通过召开听证会化解矛盾,38件案件全部达成和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2份。
  五、行政检察工作
  办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办理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办理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3件,制发检察建议书3份,收到回函3份。
  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0件,立案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份,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11件,涉及资源保护领域3件,涉及食品安全领域4件,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等外案件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
  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件32人,批准逮捕6件6人,不批准逮捕10件27人,不捕率81.8%;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件15人,审结时决定不起诉3人,不起诉率为21.4%。
  八、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
  九、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情况
  2022年度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8次,其中检察长列席3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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