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主要业务数据情况
时间:2023-07-13
来源:平房区检察院
作者:鲍鑫
录入:王坤
审核:王春雪
【字体:大 中 小】
2023年上半年,平房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要求,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保障平安平房建设,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现将上半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68人,不批准逮捕126人,不捕率64.95%;决定起诉87人,决定不起诉20人,不诉率18.6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认罪认罚适用率94.3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1.35%。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9件次,纠正29件次,采纳率100%;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纠正1件次,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提出纠正意见21件,采纳率100%;对监外执行提出纠正意见2件,采纳率100%;对财产性判项执行活动提出纠正意见20件,采纳率100%。
二、民事检察监督情况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2件,采纳82件,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4件,采纳84件,采纳率100%;支持起诉17件。
三、行政检察监督情况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7件,采纳率100%;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件,采纳16件,采纳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目前正处于公告阶段;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100%。
五、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情况
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不批准逮捕4人,不捕率66.67%;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不起诉2人,不诉率66.67%;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开展司法救助案件2件。
七、其他检察工作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68人,不批准逮捕126人,不捕率64.95%;决定起诉87人,决定不起诉20人,不诉率18.6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认罪认罚适用率94.39%,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1.35%。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9件次,纠正29件次,采纳率100%;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纠正1件次,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提出纠正意见21件,采纳率100%;对监外执行提出纠正意见2件,采纳率100%;对财产性判项执行活动提出纠正意见20件,采纳率100%。
二、民事检察监督情况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2件,采纳82件,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4件,采纳84件,采纳率100%;支持起诉17件。
三、行政检察监督情况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件,采纳7件,采纳率100%;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件,采纳16件,采纳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目前正处于公告阶段;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2件,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100%。
五、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情况
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不批准逮捕4人,不捕率66.67%;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人,不起诉2人,不诉率66.67%;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开展司法救助案件2件。
七、其他检察工作
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