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主要业务数据情况
时间:2022-07-13
来源:平房区检察院
作者:邓立群
录入:王坤
审核: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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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梳理统计本院上半年各类检察业务主要数据如下:
一、刑事诉讼工作
1、审查逮捕 1-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61件104人,同比增长7%和35.1%。经审查,共批准逮捕30件44人,同比降低31.8%和20%;不批准逮捕26件50人,同比增长73.3%和108.3%;不捕率为53.2%,同比上升22.8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 1-6月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98件123人,同比分别降低30%和21.1%。经审查,共起诉69件82人,同比降低43.9%和42.1%;审结时决定不起诉23件26人,不起诉率为23.6%,上升6.8个百分点。
3、“案—件比”情况 1-6月我院刑事“案—件比”为1:1.01,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了1.0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季度为1:1,第二季度为1:1.02,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 2022年1-6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7件10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6%,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0.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季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15%,第二季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1.2%。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6月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4件;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件4人;纠正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遗漏罪行2件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提出建议6件。在刑事诉讼监督过程中,共制发检察建议1份。
三、刑事执行监督工作
在刑事执行监督过程中,共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监督案件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四、民事检察工作
1-6月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51件,制发检察建议33份;办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33件,制发检察建议17份;办理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1件。
五、行政检察工作
1-6月办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1份。
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6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2件,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6件,涉及资源保护领域2件,涉及食品安全领域2件,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等外领域文物保护案件1件。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现处于一审环节。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2年1-6月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件。
一、刑事诉讼工作
1、审查逮捕 1-6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61件104人,同比增长7%和35.1%。经审查,共批准逮捕30件44人,同比降低31.8%和20%;不批准逮捕26件50人,同比增长73.3%和108.3%;不捕率为53.2%,同比上升22.8个百分点。
2、审查起诉 1-6月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98件123人,同比分别降低30%和21.1%。经审查,共起诉69件82人,同比降低43.9%和42.1%;审结时决定不起诉23件26人,不起诉率为23.6%,上升6.8个百分点。
3、“案—件比”情况 1-6月我院刑事“案—件比”为1:1.01,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了1.0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季度为1:1,第二季度为1:1.02,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 2022年1-6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7件10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6%,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0.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季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6.15%,第二季度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1.2%。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6月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件;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4件;纠正侦查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件4人;纠正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遗漏罪行2件2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提出建议6件。在刑事诉讼监督过程中,共制发检察建议1份。
三、刑事执行监督工作
在刑事执行监督过程中,共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监督案件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
四、民事检察工作
1-6月办理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51件,制发检察建议33份;办理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33件,制发检察建议17份;办理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案件1件。
五、行政检察工作
1-6月办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1份。
六、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6月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2件,立案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6件,涉及资源保护领域2件,涉及食品安全领域2件,涉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件,等外领域文物保护案件1件。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现处于一审环节。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2年1-6月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