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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区检察院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业务数据情况

时间:2023-10-12

来源:平房区检察院

作者:鲍鑫

录入:王坤

审核: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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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前三季度,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重点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平房建设。现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本院前三季度主要办案数据进行了梳理、统计,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08人,不批准逮捕179人,不捕率62.4%;决定起诉132人,决定不起诉38人,不诉率22.2%。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认罪认罚适用率91.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2%。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4件次,纠正34件次,采纳率100%;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次,纠正1件次,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提出纠正意见22件,采纳率100%;对监外执行提出纠正意见7件,采纳率100%;对财产性判项执行活动提出纠正意见20件,采纳率100%。
   二、民事检察监督情况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2件,采纳82件,采纳率100%;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4件,采纳84件,采纳率100%;支持起诉32件。
   三、行政检察监督情况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件,采纳11件,采纳率100%;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件,采纳18件,采纳率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0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件,提起诉讼1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件,公益诉讼诉前整改率100%。
   五、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情况
   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人,不批准逮捕13人,不捕率68.4%;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人,不起诉6人,不诉率75%;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开展司法救助案件4件。
   七、其他检察工作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8次,其中检察长列席3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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