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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平房检察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

时间:2023-06-01

来源:平房区检察院

作者:赵远

录入:王坤

审核: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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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一年来,为了更好地贯彻《条例》,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加强引导人民群众合法反映诉求,按照上级院和区委部署,平房区检察院制定了《平房区检察院<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深化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各业务部门,按时间步骤完成《条例》的宣传落实工作。
  在安排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条例》宣传,第三检察部在信访接待场所摆放《条例》内容,向信访群众进行宣传;参加主题征文活动,围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等开展调查研究,挖掘经验做法,宣扬感人故事;利用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转载《条例》宣传资料,普及《条例》知识。
  平房区检察院以办理的信访案例为基础制作了宣传横幅、展板、宣传单等经验材料,积极参加区信访局组织的《条例》现场宣讲活动。5月25日,主管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带领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联合区执法局、新建街道共同进行户外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向群众进行宣讲等,介绍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范畴及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做法,并做好现场答疑。共发放宣传单100余份、接待群众30余人次。
 
  第三检察部在完成日常接待信访工作的同时,对信访人开展定期回访工作,接待人员与信访人诚挚交流,在继续做好对信访人的说理释法、心理疏导同时,还做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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