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公安局开展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行动
时间:2019-04-18
来源:平房区检察院
作者:周杨璐
录入:王坤
审核:王春雪
【字体:大 中 小】
为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需求,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平房区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 于2019年4月12日,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房分局食药环大队,对辖区内具有会议室的宾馆开展突击检查,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生命安全。
在现场检查辖区内禧福圆酒店中,执法人员发现黑龙江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地区销售经理在该酒店大堂组织保健食品会销活动,现场聚集百余名老年听众,销售经理分别以95元/盒、120元/盒的价格向老年人销售该品牌山药莲子、灵芝孢子粉,用伪造的病例夸大产品具有神奇的疗效,宣传声称可以治疗心脏病、小脑萎缩、痴呆、脑梗塞、肿瘤、癌症等多种疾病,甚至可以替代药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该销售经理涉嫌虚假宣传,对售卖的普通产品附加医疗效果、欺骗消费者,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现场未能提供会销活动备案文件,销售经理涉嫌无合法经营资质进行虚假宣传活动。
因此,根据上述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销售经理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平房区检察院的监督下,依法对其处罚,对现场发现的34盒灵芝孢子粉、87盒山药莲子、19本宣传资料、病例等物品进行扣押,并对禧福圆酒店进行查封。
此次联合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平房区检察院今后将加大涉保健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继续加强对食品药品领域的监督,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构筑平房区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在现场检查辖区内禧福圆酒店中,执法人员发现黑龙江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地区销售经理在该酒店大堂组织保健食品会销活动,现场聚集百余名老年听众,销售经理分别以95元/盒、120元/盒的价格向老年人销售该品牌山药莲子、灵芝孢子粉,用伪造的病例夸大产品具有神奇的疗效,宣传声称可以治疗心脏病、小脑萎缩、痴呆、脑梗塞、肿瘤、癌症等多种疾病,甚至可以替代药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该销售经理涉嫌虚假宣传,对售卖的普通产品附加医疗效果、欺骗消费者,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现场未能提供会销活动备案文件,销售经理涉嫌无合法经营资质进行虚假宣传活动。
因此,根据上述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销售经理的行为系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平房区检察院的监督下,依法对其处罚,对现场发现的34盒灵芝孢子粉、87盒山药莲子、19本宣传资料、病例等物品进行扣押,并对禧福圆酒店进行查封。
此次联合检查,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平房区检察院今后将加大涉保健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继续加强对食品药品领域的监督,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构筑平房区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