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平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2起
“恶势力”案件公开宣判
时间:2019-06-25
来源:平房区检察院
录入:王坤
审核:王春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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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 日上午,平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汪某卫等14人、王某新等11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在平房区法院集中进行公开宣判。平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滨洁旁听宣判,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孙明,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何铁军及两案办案人作为公诉人出庭。经法院审理,汪某卫等14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被判处二十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处罚金;依法判处王某新等11人十八年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判处罚金。

自2010年以来,汪某卫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工农村村委会主任期间,纠集本村村民,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工农村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汪某卫为首要分子,以关某国、汪某瑞等人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平房镇工农村及周边组织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等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王某新、邹某伟、邱某东经常纠集在一起,在民间借贷等领域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王某新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上述人员为达到不法目的,为非作恶,多次实施非法拘禁、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房区检察院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为非作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以高压态势严厉予以打击。平房区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专项办理,实行捕诉一体化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提前有效介入实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强化与公安法院沟通协作、做好庭前准备、坚决深挖彻查破网打伞等有力举措,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表明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绝不手软的决心和信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平房区检察院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为非作恶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以高压态势严厉予以打击。平房区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专项办理,实行捕诉一体化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提前有效介入实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强化与公安法院沟通协作、做好庭前准备、坚决深挖彻查破网打伞等有力举措,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表明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绝不手软的决心和信心。